







一、🏮「2026鹿港慶端陽系列活動-國際龍舟錦標賽」將於 115年6月19日(五)至6月21日(日),在 福鹿溪水道 盛大舉行! 二、📝【報名資訊】📅 報名期間:即日起至 115年4月27日 止🔗 報名網址:https://lukang-dragonboat.net/ 🏆 歡迎踴躍組隊參加,一起體驗熱血龍舟競賽與端午文化魅力! 🐲✨ 2026 鹿港慶端陽系列活動-國際龍舟錦標賽競賽規程 2026 鹿港慶端陽系列活動-國際龍舟錦標賽競賽規程英文版
有關外國學生完成獎助學金之服務時數,上學期仍有眾多學生未完成服務時數⚠️ 依「修平科技大學外國學生獎助學金辦法」規定📄,領取外國學生獎助學金之學生每學期須完成協助有關就讀系或國際事務處相關活動,不同身分須完成時數如下: 1️新南向產學合作國際專班學生:每學期需完成10小時 2️國際專修部升上大一之後:每學期需完成20小時 3️一般外國學生、僑生、港澳生:每學期需完成20小時4️學生於該學期一定要完成,若未完成規定的服務時數,將無法獲得下學期的獎助學金❗ 同學們請登入修平科大服務學習系統💻https://ccsys.hust.edu.tw/service_learning/ 可選擇以下方式完成你的服務時數: 1️ 本校各單位或你就讀的系所若有辦理活動🎪,需要服務人員,會在系統中公告📢,你可以報名申請擔任服務人員,報名活動後請與單位承辦人確認。通過申請之後,請準時參與活動⏰,活動結束之後,請同學下載「時數證明表」並列印出來📄,之後拿去給單位承辦人蓋章或簽名✍️,再將「時數證明表」拍照後📸,將照片於「我的活動」上傳⬆️。 2️ 申請生活輔導組的校園清掃🧹,登記後請與單位承辦人確認,並於登記的時間進行清掃。清掃結束之後,請同學下載「時數證明表」並列印出來📄,之後拿去給生活輔導組的負責老師蓋章或簽名✍️,再將「時數證明表」拍照後📸,將照片於「我的活動」上傳⬆️。 3️申請教學資源中心的教室環境維護🏫,登記後請與單位承辦人確認,並於登記的時間按照規定的內容進行教室環境維護。完成之後,請同學下載「時數證明表」並列印出來📄,之後拿去給教學資源中心的負責老師蓋章或簽名✍️,再將「時數證明表」拍照後📸,將照片於「我的活動」上傳⬆️️️️️️️️。 以上三種方式可以混合使用🔄,但請同學們自行記錄參加的所有服務時數📝,學期末時數必須符合規定,若時數不足⚠️,會影響學生是否可以拿到下學期的獎助學金。若有任何問題❓,請到國際處來詢問。 🌏(學生)境外生服務時數申請相關事宜_印尼版 🌏(學生)境外生服務時數申請相關事宜_越南版 關事宜_越南版
經濟部投資促進司為協助國內企業運用在臺僑外生及外國專業人力資源,特辦理旨揭就業媒合活動,歡迎踴躍參加。 📌 活動場次:🔹 4/28(新竹)🕐 13:30–17:10📍 TAI TRA 新竹辦事處(新竹市東區光復路二段287號6樓) 🔹 5/13(台北)🕐 13:30–17:10📍 台北國際會議中心(台北市信義區信義路五段1號) 🔹 5/28(台中)🕐 13:30–17:10📍 台中國際會展中心(台中市西屯區黎明路三段1000號) 其餘資訊可參考: 附件一 附件二 span>
📢【輔導員甄選】2026海外青年臺灣觀摩團(第四梯次-菲律賓) 僑務委員會 委託 健行科技大學推廣教育中心 辦理「2026年海外青年臺灣觀摩團(第4梯次-菲律賓)」,現正招募生活輔導員,歡迎踴躍報名! 📅 報名截止 2026年5月11日(17:00止) 📌 活動時間 2026年6月14日~6月27日(需全程參與) ※6月9日進駐,另須參加訓練課程 📌 招募對象 大專校院在學或畢業青年,具英語能力者(具菲律賓語尤佳) 📌 工作內容 協助海外青年在臺期間之生活輔導、活動帶領及交流事務 📌 待遇 提供食宿、津貼18,000元、保險及志工證明 📌 報名方式 請將報名表寄至:hsiangling@uch.edu.tw (信件標題:應徵「2026海外青年臺灣觀摩團」輔導員) 報名簡章參考 >
想畢業後留在臺灣工作嗎?不知道申請流程、居留規定怎麼辦? 這場說明會一次幫你搞懂! 僑務委員會舉辦「2026年僑生就業巡迴說明會」, 邀請政府單位與職涯專家,帶你了解留臺工作申請流程、 求職技巧與學長姐經驗分享,幫助你提前卡位未來職場! 活動亮點☆留臺工作申請流程完整解析 ☆居留與簽證規定一次掌握 ☆履歷撰寫與面試技巧分享 ☆學長姐留臺經驗交流 活動時間與地點4/21(二)|正修科技大學 4/29(三)|國立臺灣海洋大學 5/7(四)|國立政治大學 5/12(二)|國立成功大學 5/20(三)|弘光科技大學 皆為14:00–16:00 立即報名https://104.surveycake.com/s/Ke94v小提醒 名額有限,建議提早報名,把握機會為未來多準備一步!
親愛的僑生同學您好: 為協助僑生掌握留臺就業趨勢與職涯發展資訊,誠摯邀請有意留臺發展之同學踴躍參加本次就業巡迴說明會。 活動資訊 時間: 115年3月21日(星期六)11:00–17:00 地點: 臺中市政府市政大樓1樓惠中樓 對象: 有意留臺就業之僑生 活動亮點 留臺就業政策說明 企業徵才資訊交流 現場諮詢與職涯發展建議 本活動提供難得的就業資訊與交流機會,歡迎同學踴躍參加,把握未來職涯發展契機! (※詳細活動內容及報名方式請依主辦單位公告為準) 活動網頁:https://ocac.events.104.com.tw/exhibit? utm_source=IG_slide 網站文宣
僑務委員會邀請本校師生(含僑生及外籍生)踴躍參訪 115年度「第56屆全國技能競賽」,近距離觀摩各領域技能高手的精彩競賽! 活動地點:臺北南港展覽館 1、2館 (臺北市南港區經貿二路1、2號) 活動時間:115年7月29日(三)至8月2日(日) 競賽規模:青年組 55職類、青少年組 13職類,共計 68個競賽職類。 開放參訪日期:7月30日-8月1日 歡迎各級學校師生(含僑外生)安排參觀或戶外教學。 現場提供:免費導覽服務(含外語)、交通接駁服務、限量活動宣導品。 交通接送服務:為協助偏遠地區或交通不便之學校師生,本活動提供免費接送服務,名額有限,採先申請先審核。 申請截止日期:115年6月8日(星期一) 導覽申請:https://reurl.cc/jmj56p 活動聯絡窗口: 台北市電腦商業同業公會 許小姐 電話:(02)2577-4249 分機853 Email:ginhsu@mail.tca.org.tw 全國技能季賽官網 全國技能季賽臉書 全國技能季賽IG
【更正公告】114-2學期教育部清寒僑生助學金申請說明 經國際處承辦人與教育部清寒僑生助學金承辦窗口確認, 114學年度第2學期清寒僑生助學金發放方式說明如下: 一、114-2學期清寒僑生助學金名額係延續114-1學期已核定之學生名單。 二、114-1學期已申請通過並正在領取助學金之學生,無需再次提出申請。 三、由國際處承辦人員查核學生續領資格,符合資格者將續領助學金。 四、如經查核不符合續領資格者,將取消其助學金資格,該名額亦不另行遞補。 五、其他有意申請清寒僑生助學金之同學,需待115學年度第1學期開放申請時再提出申請。 六、如有相關問題,請洽國際事務處。 國際事務處 境外生服務中心承辦人:賴阡瑩 分機:04-24961100 #5017
為提供學生更充裕時間準備申請資料,原訂 115年3月8日 截止之「臺灣青年海外搭僑計畫」報名期限, 現已 延長至115年3月13日。歡迎本校僑生踴躍報名參加,把握海外交流機會,拓展國際視野。 重點資訊 報名截止日:115年3月13日 參加對象:本校僑生 報名資訊:https://gov.tw/GVG 相關資料:請參閱本網頁 附件一 附件二
為協助國際學生了解留臺就業相關制度與實務發展方向,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辦理「Language Certification, Work Visa Policies and Career Sharing Seminar 國際在臺就業講座」,提供語言能力認證、工作簽證政策及職涯發展等重要資訊,歡迎本校僑外生踴躍報名參加。 活動資訊 日期: 115年3月11日(星期三) 時間: 下午3時30分至下午5時30分 地點: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 至善樓 G105 國際會議廳 地址: 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2段134號 報名方式 請有意參加之同學自行填寫報名表單 http:// https://forms.gle/89QbMtyvqtgzXRjD8
(115)年度「在臺泰北及緬甸僑生獎助學金」 申請資格: 一、 凡泰北及緬甸地區來臺就讀大專院校(含五年制專科四、五年級),經濟困 難,學業成績平均 70 分以上或班排名(名次/班級人數)達前百分之 50,操 行成績 80 分以上,且無不及格科目者。 二、 不含公費生、研究生及延長修業之學生。 民國 115 年在臺泰北及緬甸僑生獎助學金申請公告 民國 115 年在臺泰北及緬甸僑生獎助學金申請表
僑委會受理全球海內外僑民、團體、公司及社會各界人士捐贈獎助學金,以獎助優秀在學僑生。凡符合各類獎項申請條件及相關資格者,均得提出申請。 請本校符合資格之僑生踴躍申請,並於本年3月5日前至僑委會「獎學金申請系統」完成線上申請作業。 申請方式說明如下: 一、至僑委會獎學金申請系統線上填寫申請資料。 二、填寫完成後匯出申請表及相關證件黏貼單(請依說明勾選、妥善黏貼並簽名)。 三、檢附113學年度上下學期中文成績單。 四、如為海外僑校教師子女,請檢附家長現任職僑校服務證明;如為清寒家庭子弟,請併附清寒證明。 前開資料備齊後,送交本校國際處彙整後,由本校函送僑委會辦理申請。 網址: https://scholarship.ocac.gov.tw/ 一、期限 : 115年3月5日前完成申請報名。 二、獎助金申請資格及名額請參考附件。附件一 附件二 附件三
各位境外生您好: 教育部將舉辦接待家庭文化交流活動,邀請境外學生與接待家庭一同前往HOHOCHA茶廠喝茶、手作與交流,透過輕鬆互動體驗臺灣茶文化,拉近彼此距離。 2026年境外學生與接待家庭計畫活動2026年境外學生與接待家庭文化交流活動海報英文版2026年境外學生與接待家庭文化交流活動海報中文版 活動資訊如下: 時間:3月28日(六)13:00–16:30 地點:HOHOCHA茶廠(南投縣魚池鄉魚池街443-36號) 報名期間:即日起至3月13日或額滿為止 報名連結:https://reurl.cc/0aLkob 名額有限,歡迎有興趣的同學踴躍參加! 祝 平安喜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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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服務法(另開視窗)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第1款至第6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另開視窗)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另開視窗) 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雇用法(另開視窗) 短期補習班聘僱外國專業人才從事具專門知識或技術教師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另開視窗)外國專業人才從事藝術工作許可及管理辦法(另開視窗)
1.各類專門性技術性 申請表件 (另開視窗) 2.聘僱在臺畢業僑外生工作評點表 申請表件 (另開視窗)
外生留臺工作可從事的工作類別包括: 說明:每個工作的細項內容、符合資格及應備文件請點擊超連結至勞動部網頁查詢,內容若有更新以勞動部網頁為主。專門性或技術性工作 A01.營繕工程或建築技術工作 ★從事營繕工程施工技術指導、品質管控或建築工程之規劃、設計、監造、技術諮詢 A02.交通事業工作 ★陸運、航運、郵政、電信、觀光、氣象經營事業之研究、規劃、設計、施工監造等 A03.財稅金融服務工作 ★經營證券、期貨、金融或保險事業或協助會計師之企劃、研究分析、管理等 A04.不動產經紀工作 ★不動產仲介或代銷業務 A05.移民服務工作 ★與投資移民有關之移民基金諮詢、仲介業務、移民業務諮詢 A06.律師、專利師工作 ★律師-具中華民國律師、外國法事務所律師 ★專利師-具備中華民國專利師資格 A07.技師工作 ★取得技師法所定中央主管機關核發之執業執照 A08.社會工作師、醫療保健 ★社會工作師工作 : 於聘有專職社會工作師或具社會工作專業背景之專職社會工作相關人員一名以上,並為具備實習制度之下列社會工作師法定執業登記處所,執行社會工作師法第12條所定業務。 ★醫療保健:於醫事機構(包含:醫療機構、護理機構、藥商及藥局、衛生財團法人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會商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之機構)從事醫療保健工作。 A08.社會工作師、醫療保健 ★人才訓練、技術研究發展、污染防治機具安裝、操作、維修工作 A10.文化、運動及休閒服務工作 ★出版事業、電影業、無線有線及衛星廣播電視業、藝文及運動服務業、圖書館及檔案保存業、博物館、歷史遺址及其他文化資產保存機構、休閒服務業等相關工作 A11.學術研究工作 ★專科以上學校、依法核准立案之學術研究機構或教學醫院 A12.獸醫師工作 ★獸醫師之執業機構 A13.製造業工作 ★經營管理、研究、分析、設計、 規劃、維修、諮詢、機具安裝、技術指導等 A14.批發業工作 ★經營管理、設計、規劃、 技術指導等 A15.其他經會商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指定之工作 ★專業、科學或技術服務業之經營管理、設計、規劃或諮詢等 ★餐飲業廚師 ★公司法人設立之短期補習班廚藝教學工作 華僑或外國人經政府核准投資或設立事業之主管工作 B00.一般僑外投資事業主管工作 BS0.隨同居留之外國籍配偶受聘僱在臺從事華僑或外國人投資或設立事業之部分工時主管工作 學校教師工作(學校教師自107年2月8日起改向教育部申請) 補習班專任外國語文教師工作 指外國人受聘僱於依補習教育法立案之短期補習班,並從事教授護照國籍官方語言之語文課程。 運動教練及運動員工作 係指符合一定資格之外國人(例如:教練應取得國家教練證、運動員應曾代表參加國際或全國性競賽等)受聘僱從事運動教練及運動員工作。 E01.運動教練 E02.運動員 藝術及演藝工作 指外國人於規定之工作場所內,受聘僱從事藝術、演藝工作。 履約人員 指外國法人為履行承攬、買賣、技術合作等契約之需要,指派外國人來臺從事工作(限從事專門性或技術性工作),其相關規範,則依外國人來臺停留期間而有所不同。
【評點項目】: https://ezworktaiwan.wda.gov.tw/News_Content.aspx?n=C2D71E282D50644B&sms=9CB1BB388B89EC79&s=D78D6310A0088ABC
僑外生申請留臺工作可依以下2種方式申請 (參閱勞動部有關評點制說明簡報) 依一般薪資、工作經驗等申請 僑外生從事「專門性或技術性工作」,應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1)依「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取得證書或執業資格(如:醫師、律師)。 (2)大學畢業後需具2年以上工作經驗,或具碩士以上學位者。 (3)服務跨國企業滿1年以上經指派來臺工作。 (4)未具學歷而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並有創見或特殊表現者。且外國人之受聘僱月平均薪資,除另有規定外,須達新台幣4萬7,971元。(註: 本部已訂有外國人從事專門性或技術性工作免除5年工作經驗規定之會商機制,經專案同意屬具創新創業能力之新創事業者,得不受工作經驗之限制) 畢業僑外生符合相關規定,即得以此方式,由雇主提出申請,經許可後,始得留臺工作。 依僑外生工作評點制申請 【方式】:以學經歷、薪資水準、特殊專長、語言能力、成長經驗及配合政府產業發展政策等8項目進行評點,累計點數超過70點者,即符合資格。 【誰可以申請】:在臺取得大學副學士(含)以上學歷之外國留學生、僑生與其他華裔學生 【誰可以雇用我】:每一個可以聘僱外國人的工作類別,雇主的資格都有相關規定 (例如: 特許行業資格、資本額、營業額等資格要件) 詳細內容請查詢勞動部勞動力發展屬外國人在臺工作-畢業僑外生留臺工作網頁 教育部「大專校院境外學生輔導人員支援體系計畫(NISA)」辦公室 (04)2451-7250 分機:2485 境外學生接待家庭計畫辦公室 LMMF Host Family Program (04)2451-7250 分機:2486 境外學生諮詢專線 Inquiry hotline (星期一至五:9:00 – 12:00,13:30 – 17:00) 0800-789-007 地址:407102 臺中市西屯區文華路100號 網站導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