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7/17 國際交流中心 【轉知】勞動部公告修正「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六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部分條文及第5條之1附表 轉知僑務委員會函轉勞動部於本年6月14日發布修正「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六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部分條文及第5條之1附表,重新公告本年度外國學生、僑生或其他華裔學生,依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六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第5條之1規定,受聘僱從事專門性或技術性工作之許可人數數額、申請期間、申請文件及核發許可程序,公告內容詳如附件「勞動部函、勞動部公告及應備申請文件一覽表」。 勞動部函、勞動部公告及應備申請文件一覽表 回到最新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