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際事務處
國際事務處Office of International Affairs

:::
2025/06/19
國際事務處

2025緬甸僑生急難求助金實施要點

1.僑委員會於114年6月17日來文有關全國緬甸僑生急難救助金實施要點」於遇有急難時得申請救助金事宜。

2.急難救助金實施目的與對象,詳細請參考 : 2025緬甸僑生急難求助金實施要點
3.在臺遇急難事故之緬甸僑生均可依該急難救助金實施要點規定提出申請,發放金額新臺幣1萬至5萬元不等。
4.收件地址為「新北市中和區忠孝里華新街75號7樓(中華民國緬甸歸僑協會)」,聯絡電話為(02)8941-7794。
5.擬請轉知全校緬甸僑生。